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8 07:16:00
本报讯(记者 韩睿)楼下停放的车辆,被高空坠物砸伤受损。4月7日,经属地新华西社区协调,小区物业依据法规承担赔偿责任,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前日,迎新街北二巷71号院122号楼居民杨师傅的发现,自己停放在楼下的私家车前机盖处被脱落的外墙水泥块砸坏,向物业投诉无果,于是向新华西社区求助。网格员岳娜闻讯后立即前往现场勘查,确认事故系外墙水泥层自然脱落所致,物业应当承担责任。物业起初以楼房老化、有不可抗力为由不愿担责。岳娜依据民法典第1252条、1253条规定展开协调: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经现场协商,物业最终承认对公共区域维护存在一定疏忽,同意承担杨师傅的车辆维修费用。
事后,社区督促物业加快全面排查进度,在隐患区域设置临时警示标志,同时,在居民群提醒居民注意停车安全。目前,杨师傅的车已经送修理厂,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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