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2 09:03:00
近期多个互联网平台出现“上海即将成立数字人民币银行”“招募数字人民币推广员”等信息。记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核实,上述信息均系谣言。
券商中国记者调查发现,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传播“数字人民币银行即将挂牌”虚假消息,同时打着“有偿招募推广”旗号,通过组建聊天群组、组织线下线上会议对公众进行虚假宣传,诱导公众提供个人身份和资产信息、发展他人加入,并以“兑换数字人民币返还补贴2%—5%”为噱头,诱骗公众从不法分子处“兑换”数字人民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数字人民币为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不具有炒作空间,不会通过鼓吹高额佣金或炒币高回报等方式诱导用户泄露个人敏感信息和参与传销。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一般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服务主体以及各大政务平台、具有经营资质的主要电商平台和线下门店等正规渠道领取。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提醒公众,警惕“四大陷阱”。
陷阱一:假冒试点活动开展诈骗
不法分子假冒试点活动,通过非正规渠道(非试点地区政务平台、非商业银行、非主要电商平台)向公众发送诸如“数字人民币试点发行,预约登记即可领取体验金”的短信,同时附上诈骗网址链接。公众点击这些链接后,往往会被诱导填写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并被诱导下载仿冒数字人民币App、向卡内存入更多资金等,随后不法分子迅速转走卡内钱财。
陷阱二:数字人民币投资交易获取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借数字人民币名义虚设“数字货币投资平台”“数字货币交易所”或“共同富裕红利版”项目,号称可投资获取高额回报,吸引公众参与。一旦受害者投入资金,诈骗分子便会卷款消失。
陷阱三:数字人民币推广有偿招募
不法分子假借“数字人民币”的推广之名,以高额回报、兑换贴息为诱饵,通过发展下线、层级分佣等方式,构建传销诈骗网络。受害者一旦加入,不仅可能损失资金,还可能陷入更深的诈骗陷阱中。
陷阱四:权威机构来电
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政府机构、银行或大型电商平台客服人员,利用“查案”“修复征信”“退款”等话术博取信任,以“账户冻结”“影响征信”等话术施加心理压力,诱使用户点击虚假链接或仿冒App,填报个人敏感信息或转账,造成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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