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1 11:06: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药品许可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工作的通告》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依规对以下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换发并免于现场核查。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免于现场核查)信息表
药品零售企业承诺免于现场核查办件
来源: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编辑:贾霄星
精益检修锻造“温暖引擎”——甘肃电投金昌发电公司1号机组B级检修纪实
2025-06-05 15:12:00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将开展“听诉解忧”工作,领导在线接听诉求
2025-06-03 12:04:00工行阳江阳春支行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
2025-05-31 03:16:00聚焦产业融合,永泰文旅对接会即将亮相
2025-05-27 10:43:00首批创新浮动费率基金本周开抢,众多产品细节曝光
2025-05-26 06:45:00防灾减灾,从身边做起
2025-05-19 10:44:00丰展控股与粤德伟世签订新能源合作备忘录 布局东南亚市场
2025-05-17 00:00:00山西首批!长治22户企业入选
2025-05-07 10: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