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16 04:41:00
《左传》是考察先秦时期礼德关系的重要文献,因其言礼、言德颇多,且多次将礼与德关联或并置,如“德、礼不易,无人不怀”(僖七年传)、“义而行之,谓之德、礼”(文七年传),又云“恕而行之,德之则也,礼之经也”(隐十一年传)。《左传》以纪事为主,其言礼、言德并非空洞的议论,而是随事而发,蕴含对春秋时弊的针砭,并寄托了一种政治理想。
以礼安定社稷
《左传》言礼526次,既涉及具体的礼制问题,又多有宏阔的“礼论”,如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隐十一年传),“礼,国之干也”(僖十一年传),“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昭五年传),“礼,人之干也。无礼,无以立”(昭七年传),“礼,王之大经也”(昭十五年传),“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昭二十五年传),“礼,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也,民之所以生也”(昭二十五年传),“夫礼,死生存亡之体也”(定十五年传)。《左传》之重礼可见一斑。
但春秋之世恰是礼崩乐坏的时代。例如,周初建立的宗法制度遭遇深重的危机,上至周天子,下至诸侯,嫡庶频频争位,因之酿成的内乱构成《左传》纪事的经纬。西周之世,王位传承遵循嫡长子继承制,未尝有废嫡立庶之事,但春秋之世周王室却经历了四次内乱。
春秋初期,周桓王宠爱少子子仪,以周公为子仪保傅。周桓王驾崩后,周庄王继位,周公欲弑庄王而立子仪。幸而大夫辛伯提前察觉,遂与周庄王杀周公,子仪奔燕(事见桓公十八年传)。周庄王亲历过宠孽之乱,却又宠幸嬖人王姚及嬖人之子子颓。周庄王驾崩后,周惠王继位,子颓作乱,致使惠王出奔,子颓称王,不久事败被杀(事见庄公十九—二十一年传)。周惠王王后宠爱少子子带,周襄王继位不久,子带作乱,引戎师攻王,襄王讨之,子带奔齐。襄王十五年,襄王召回子带,子带又以狄师攻王,致使“天王出居于郑”,后在晋文公的支持下复位,子带被杀(事见僖公五年、七年、十二年、二十四年、二十五年传)。春秋后期,周王室又经历了第四次也是最大的一次内乱。周景王因太子早死而立嫡子子猛,但景王宠爱长庶子子朝,死前有改立子朝之心,未能遂愿。子猛继位为王,子朝作乱,两方都有强有力的支持者,将王室卷入一场血雨腥风。子朝之乱前后迁延十八年,周王势力由此愈益卑下(事见昭公二十二年—二十六年、定公五年—八年传)。
清人高士奇在《左传纪事本末》中称,四次东周王室之乱“无不始于庶孽,成于嬖宠”,可谓一语中的。国君宠爱庶子,使其享有与其身份不符的礼秩,庶子必定恃宠而骄,养成僭越之心,一旦地位下降便会心怀怨恨,伺机作乱。周王室爆发第一次内乱前,辛伯曾劝谏辅佐子仪的周公,说“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意即如果妾并同于王后、庶子与嫡子平等,宠臣与国君地位等同,大夫之封邑与国都享有同等规制,则为乱之本源。
辛伯之言如同谶语,揭示了春秋时代诸国内乱的根源。郑国的共叔段之乱,卫国的州吁之乱,晋国的骊姬之乱,无不因为“并后、匹嫡”而起。王国维《殷周制度论》云:“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下臣诸侯之制。”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的机杼,宗法制度又是礼制的机杼。为了消除内乱的根源,《左传》不惮其烦地强调礼的重要性,试图重新确立嫡长子继承制的合法性。
礼的本质是强调不同等级的人的尊卑次序,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各有差等,所谓“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庄十八年传)。为确保嫡长子继承制的施行,必须在一切场合明确嫡庶长少的尊卑关系,讲求“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隐五年传),不可“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隐三年传)。孔子曾云,“贵贱不愆,所谓度也”,而“贵贱无序,何以为国?”(昭二十九年传)。
治国者之德
《左传》言德333次,除“德”的独立使用外,还有“明德”“令德”“懿德”“盛德”“吉德”“茂德”“凶德”“昏德”“务德”“修德”“崇德”“尚德”“立德”“灭德”等组合性用法。
对德的涵义,《左传》并没有给出统一解说,但可以确定的是,《左传》中的德并非抽象概念,而是有非常具体的政治内涵,始终不离乎天子、诸侯、大夫,因而可以概括为“治国者”之德。治国者为“民之主”,治国者之德的根本在于安民利民、以民为本,故云“德以治民”(僖三十三年传),“恤民为德”(襄七年传),“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文十四年传)。
在著名的问鼎中原故事中,这一涵义得到充分呈现。楚庄王陈兵周王之境界内,问周鼎之大小轻重,觊觎取代周而王天下(宣三年传)。周王大夫王孙满则称,鼎之大小轻重在于君王之德,而不在于鼎本身。他将鼎的铸造追溯到“昔夏之方有德也”,铸鼎并非为了颂扬君王的功业,而是为了在鼎上刻画各种物象,教化民认识孰物为神、孰物为奸,保护民进入川泽山林时不会遇到会伤害人的奸物。鼎体现的是安民利民之德,在三代的天命流转中,“天祚明德”,唯有具备此种德性的人才可能获得天命庇佑,获得象征王政的鼎。楚庄王自知德性有缺,引兵而去。
因之,一切有助于安民利民的行为和品质都可以称之为德,比如《左传》所论甚详的孝、敬、忠、信、恕、仁、俭、勤、卑让、慈惠等。在国与国的关系中,柔服而不轻易使用武力,使用武力而不穷兵黩武,使人民得以休养生息,这便是德的表现,因而有“武有七德”之说(宣十二年传)。对于晋、楚、齐这样的霸主,则肩负着整饬天下秩序的责任,“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僖二十五年传),要如以德治民一样对诸侯讲求德性,不能以强凌弱,逞一己之私。“霸主将德是以(用)”(成八年传),如此才能得到诸侯的长久拥护。
《左传》的“德”具有鲜明的民本人本思想,与此相应,迷信鬼神、重天轻人就成为无德的表现。公元前655年,晋国伐灭虢国和虞国。虢国灭亡的原因是虢公“虐而听于神”,“听于神”而不“听于民”便是亡国之兆(庄三十二年传)。面对晋国的威胁,虞公同样自信,自己素来为鬼神提供丰盛且洁净的祭品,鬼神一定会站在自己这方。虞国大夫宫之奇驳斥这一说法,指出鬼神所亲近的并非哪一个人,而只是依从德性,正如《周书》所记载的“皇天无亲,惟德是辅”“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宫之奇并不否定鬼神的存在,但认为鬼神所悦纳的并非祭品,而是德性,“神所冯依,将在德矣”(僖五年传)。
礼与德的辩证关系
在《左传》看来,周礼的衰落同时是周德的衰落,因而在春秋初年的纪事中就发出“天而既厌周德”(隐十一年传)、“周德既衰”(僖二十四年传)的感叹。礼与德原初是合一的,因此礼的意义不止在于区分贵贱,关键在于确立有德者的统治或培育在位者的德性。《左传》在纪事中多次追溯周初的历史,将之树为礼与德的典范。
对于周初的封建诸侯,《左传》认为并不是简单按照血缘的亲疏尊卑分封,而是以德作为主导性的原则分封有德者,因此《左传》称之为“天子建德”(隐八年传)或“选建明德”(定四年传)。下面两个故事能够充分表明这一原则。
鲁定公四年,在一场诸侯盟会上,主持盟会的周王卿士准备在盟誓时让蔡国先于卫国歃血,理由是,蔡国的始封国君蔡叔是卫国的始封国君康叔之兄,以始祖长幼为次序则蔡先于卫。卫国大夫祝佗掌管卫国宗庙祭祀,熟知周史,他追溯周初分封的历史,认为周之先王“尚德”而不“尚年”。周王封伯禽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封康叔于卫,封唐叔于晋,“三者皆叔也”,或为武王之弟,或为成王之弟,而非“文、武、成、康之伯”,亦即并非文王、武王、成王、康王众子中最年长的。他们受封是因其“令德”,而不是因为年长。祝佗又进一步举出,周武王同母弟有八人,但只有周公、康叔、耽季担任卿士,其余并无官职。因此,今日周以蔡为先,以年龄长幼为序,是“反先王也”,是失德之举。经过这番劝谏,周王卿士改以卫侯先盟。根据这份叙述,周初的分封并非依照长幼分封众子,而是择取有德性者进行分封,是为“崇德”。无德者不仅可能不会分享任何政治权力,还可能受到重罚,如管叔蔡叔一样。
鲁僖公二十四年,周襄王欲以狄人伐郑。大夫富辰追溯周初到周衰的历史予以劝阻,他的谏言展现了礼与德更为复杂的关系。他首先说,“太上以德抚民,其次亲亲,以相及也”,似乎最理想的政治是“德政”,以亲亲之道封建亲戚只能算次好的政治。但富辰随后的论证表明,德与礼并非矛盾,两者可以相兼:最理想的政治是完全凭靠德,其次是德与礼的结合,再次就是纯靠礼:西周初年,“周之有懿德也”,依然讲求亲疏远近,封建亲戚来抵御外侮,而今“周德既衰”,便越发需要依靠兄弟之国来共济患难。富辰以德的名义劝导周王不要废除与郑国的亲戚关系,“庸勋、亲亲、昵近、尊贤,德之大者也”,但富辰所说的“德”包含了“亲亲、昵近”这样通常属于礼的原则。
祝佗和富辰的谏言表明,德包含了礼,也即是说,讲求尊卑亲疏本身是礼,也是德之一部分;礼包含了德,也即是说,礼应该包含对德性的关注,应该礼敬有德者而非无德者。面对春秋时代礼与德的衰落,《左传》以礼与德的结合为政治理想,试图教化后世的治国者们。
(作者:彭磊,系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